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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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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证明。
其他说明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即:2024年12月12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专业内容、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环节时须提供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报到环节时须提供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面向和平区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岗位人员需提供《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公招热岗